一是注重教育收费预算编制管理。银川市财政组织协调国库、教科文等科室,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工作要求,将教育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模块系统中。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将教育收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将教育收费列入单位资金收入预算下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中。
二是建立健全动态监控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构建模块系统组织流程,细化各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权限,确定教育收费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模块、动态监控和专户记账的各责任部门。自2023年1月起,在不改变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和主管单位财务监管权的基础上,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指标、财政专户(教育收费)期末余额等监控规则进行细化。
三是提高运行工作效率。加强模块系统运行维护,不断细化完善系统功能,确保模块系统运行更加稳定。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参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进行支付管理。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流程和时限要求,规范教育收费资金支付模块流程。有关单位可根据部门预算和教育收费上缴财政专户情况,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发出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审核,由财政国库部门生成财政专户拨款凭证发送财政专户(教育收费)代理银行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