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党建引领助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2-01 16:15
党建引领,把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向盘”。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指导各县(市)区、各乡镇党委成立多部门共同发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领导小组齐抓共管,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化“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从致富能手、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中选配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新任村党组织书记 106 名,培育党员致富带头人1200余名,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目前已达 71.1%。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通过选派挂任第一书记、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机关部门结对帮扶、定期督导考核等方式,集中整顿“空壳村”“薄弱村”“债务村”“零星村”,调整撤换不胜任、不称职村党组织书记 16 名,清理并同步补齐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成员20名,着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乡村“领头雁”队伍。
政策扶持,铺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快车道”。出台《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通过加大项目扶持、拓宽资金渠道等硬核措施,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加大项目扶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列入年度计划予以立项审批,各乡镇每年至少储备项目 2 个,涉农街道储备项目 1 个,截至目前,全市共储备项目 57 个,中央、自治区重点扶持 56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资金渠道,市级每年投入 1500 万,县(市)区每年每村投入 10 至 15 万元;实施担保贷款,市级担保本金一次性投入 500 万元,县(市)区担保本金不低于 300 万元,分级注入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供村集体按需申请使用。盘活资源要素,用好集体建设用地、用活集体资产资源,将闲置的校舍、厂房、仓库经营权和使用权划转给村集体,支持村集体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村级自留地以及宅基地整理复垦结余土地等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突出考核激励,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发展较好的村集体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的致富带头人进行奖励,村集体也可从经营性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奖励参与经营活动的村(组)干部,真金白银调动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性。
创新模式,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动力”。推行村集体自主经营模式,对具有产业基础的村子,鼓励自主兴办经济实体和创办产销合作、社会化服务等经济组织。贺兰县立岗镇通义村打造“私人订制”有机稻田及特色农家乐,带领农民以每亩保底 500 元入股,年终村民不仅多分红120 元,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创收 20 万元以上。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带动模式,以市场化手段合作联营。永宁县玉海村党支部联合原隆村等 5 个村整合扶贫资金 4000 万元,全资购买中科嘉业光伏企业,预计村集体经济收入达 140万元。推行“党支部+龙头企业+农户”带动模式,村党组织制定村集体、龙头企业和农户等利益分配或联结办法,借鉴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一带三变”模式,把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折股投入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实行全权委托经营。如金凤区润丰村引进宁夏利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村集体联合“润丰·利思田园密语生态园区”,大幅度提升了村集体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