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银川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深度融合,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稳步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地。
一是坚持高位引领,持续加压发力。市委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把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部署推进,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市县两级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及时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培训、调研督导、外出学习等方式,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统筹推进工作开展,着力解决突出疑难问题。全市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形成高效运转的内部工作机制,通过集中约谈、线索督办、案件提级审核、直查直办、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曝光等措施,压实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责。
二是坚持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督查调研,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对2017年以来全市限额以上项目逐标段、逐环节进行自查,排查项目5177个,发现问题1855个。对其中1694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374个。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对限额以上项目再次过筛细查,全市共排查5378个项目,累计发现问题3146个,各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分类整改,确保自查工作查深查实查透。截至目前,自查自纠“回头看”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2563个,整改率达81.47%。
三是坚持精准发力,加强线索核查。依托市纪委监委自主研发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监督平台,对全市6019个项目标段经过技术分析、数据比对,对发现的围标串标等涉嫌违规违法问题,全部纳入问题线索台账集中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立案32件,留置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次,问责4人,批评教育10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326万余元。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规律性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切实增强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嫌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11件,取保候审2人,批准逮捕1人,涉案金额19735.6万元,震慑效果初步显现。
四是坚持惩建并举,推进长效常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排查涉及项目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33个,其中拟保留及修订16个,废止17个。各行业监管部门紧盯专项治理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及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分别制定了《银川市招标投标重点关注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南》等部门规章8条,金凤区、贺兰县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细则》,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五是坚持质效并重,创新监管方式。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责成有关部门探索创新,强化措施,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了交通、水利进场项目电子化开标率100%,加快推动政府采购类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不见面”开标。围绕工程、货物、服务三方面,开展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征集清理初审,着力优化全市评标评审专家队伍。建立“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强化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安全监控、视频监控、塔基监测、扬尘监测等施工环节全天候全流程监管,有效提高监督质量,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