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微光影业有限公司(张苗苗):
为调查了解你涉嫌经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商品案,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玉皇阁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740号)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宁夏微光影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你本人——张苗苗身份证复印件
如你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刘洪池、韩彬爱 联系电话:5047780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740号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