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字〔2022〕022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宝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坑塘排放废水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2年3月30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将未经处理的清洗化学品塑料桶的废水,通过厂区东侧围墙内、外两处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坑塘排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宝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365bet足球盘口_365手机体育app_beat365网页登录代码 | 91640100MA76MEX97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康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拾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2/7/5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