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7〕183号)的要求,为做好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创建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自治区“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7〕63号)文件要求,银川市今年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创建工作,共创建59家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其中:乡镇卫生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家,村卫生室36家。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按照具体建设任务及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服务环境,提高运行效率,通过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达到群众满意。
二、扎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级评定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提升工程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6〕98号)要求,结合“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从机构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到位、功能发挥、服务能力、绩效管理、群众满意等方面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全面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服务环境、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机构管理、服务形式、社区参与等六个方面得到持续改善。
三、认真做好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申报工作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要求,银川市将在5月30日前从各县(市)区筛选符合国家申报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经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严格按照创建任务及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创建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候选名单从2014年-2017年,获得自治区级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称号的乡镇卫生院中筛选,创建国家级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2016年建设为自治区级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筛选,请金凤区、西夏区卫生计生局积极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名额分配:银川市拟推荐申报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7个,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截止2017年5月25日前
(四)申报程序:
1.严格自评。符合申报范围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对照《关于印发2017年度银川市“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实施方案》(银卫计发〔2017〕89号)中评估标准,再次进行自评,对于自评中查找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积极予以整改。
2.提请申报。符合申报范围且完成再自评整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和2017年度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把关。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对拟申报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统筹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机构自评报告、有无“一票否决”和申报内容等,并在当地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及申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报,坚决杜绝程序不严、材料不全、基础数据填报缺失或者错误等现象。
4.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审核。银川市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对申报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进行审核评估,经评估通过后将排名及申报材料集中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四、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调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辖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扩大社会影响。要深入挖掘各地“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报送材料清单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材料清单
1.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一式5份
2.2015和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年报表(卫计统1-2表)
3.乡镇卫生院开展活动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查找出的问题及整改效果、自评结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内容。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5.反映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和开展活动情况等内容的照片3-5张(JPG格式)
6.有条件的可附送时长10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AVI或MPEG格式)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表一式5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扫描件
4.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批复扫描件
5.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出具的近两年无医疗事故说明扫描件
6.2015、2016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报表(卫计统1-2表)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活动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查找出的问题及整改效果、自评结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内容。
8.反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容院貌和开展活动情况等内容的照片3-5张(JPG格式)
9.有条件的可附送时长10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AVI或MPEG格式)
六、《申报表》等填写的注意事项
1.《申报表》中的卫生院机构名称要与机构公章一致
2.机构名称填写范例:
原文字:省(区、市) 地市 县(市、区) 卫生院
填写后举例:宁夏 银川市 金凤区 良田镇卫生院
七、报送方式说明
上述材料除报送纸质版外,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汇总后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与中医药处邮箱:ycjcws@126.com,或以光盘形式与纸质版材料一起报送。
附件:1. 2017年度银川市申报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额分配表
2. 2014-2016年银川市“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3. 2016年银川市创建为自治区级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4.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
5. 2017年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表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联系人:马霞 联系电话:0951-6889050)
附件1
2017年度银川市申报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
卫生院和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 卫生院 |
优质示范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
兴庆区 |
1 |
|
金凤区 |
1 |
|
西夏区 |
0 |
|
贺兰县 |
1 |
|
永宁县 |
2 |
|
灵武市 |
2 |
|
合计 |
7 |
1 |
附件2
2014-2016年银川市“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乡 镇 卫 生 院 |
县(市)区 |
银川市级 |
自治区级 |
国家级 |
兴庆区(1) |
月牙湖乡卫生院 |
月牙湖乡卫生院 |
|
|
掌镇中心卫生院 |
掌镇中心卫生院 |
|||
通贵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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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1) |
良田镇卫生院 |
良田镇中心卫生院 |
良田镇卫生院 |
|
丰登镇卫生院 |
丰登镇卫生院 |
|||
贺兰县(1) |
金贵镇卫生院 |
金贵镇卫生院 |
金贵镇卫生院 |
|
立岗镇卫生院 |
立岗镇卫生院 |
|||
常信乡卫生院 |
常信乡卫生院 |
|||
洪广镇中心卫生院 |
洪广镇中心卫生院 |
|||
永宁县(2) |
李俊镇卫生院 |
李俊镇中心卫生院 |
李俊镇卫生院 |
|
闽宁镇卫生院 |
闽宁镇中心卫生院 |
|||
望远镇卫生院 |
望远镇中心卫生院 |
闽宁镇中心卫生院 |
||
望洪镇卫生院 |
望洪镇中心卫生院 |
|||
胜利乡卫生院 |
胜利乡卫生院 |
胜利乡卫生院 |
||
杨和卫生院 |
杨和卫生院 |
|||
玉泉营卫生院 |
玉泉营卫生院 |
|||
黄羊滩卫生院 |
黄羊滩卫生院 |
|||
灵武市(2) |
崇兴镇卫生院 |
崇兴镇中心卫生院 |
崇兴镇中心卫生院 |
|
梧桐树卫生院 |
梧桐树卫生院 |
|||
农场卫生院 |
农场医院 |
|||
白土岗卫生院 |
白土岗卫生院 |
|||
临河镇卫生院 |
临河镇卫生院 |
附件3
2016年银川市创建为自治区级群众满意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县(市)区 |
银川市级 |
自治区 |
金凤区 |
碧水蓝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碧水蓝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西夏区 |
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附件4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
机构名称 |
省(区、市) 地市 县(市、区)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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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办公电话/手机 |
|
主管部门 |
|
|||||||
联系人 |
|
办公电话/手机 |
|
|||||||||
地址 |
|
邮编 |
|
|||||||||
本省(区、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参考指标总分 |
|
卫生院自评得分 |
|
其中群众满意度调查 |
调查人数: 人(不少于20人) 平均得分: 分 (满分: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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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乡镇卫生院为第一名称注册。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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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包括开展活动的主要举措、亮点和经验、梳理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群众测评情况、下一步计划等,字数不少于500字)(可另附页) |
|
|||||||||||
卫生院近3年来(2014—2016年)所获县级以上(含)奖励情况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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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承诺: 按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要求,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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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活动领导小组申报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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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活动领导小组复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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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2017年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表
机构名称 |
____省(区、市)____市(区、州) ____区/县__________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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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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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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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机构自评: 分; 区(县)级评分: 分; 省/市级评分: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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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包括落实优质服务的主要举措、亮点和经验、梳理出的问题、改善情况、群众测评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字数不少于500字)(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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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近3年(2014-2016年)所获区级以上(含)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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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承诺: 按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要求,需要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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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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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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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