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银川市计划生育指导服务中心:
为认真落实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有效降低我市新生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3号)精神,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2018年银川市三区城乡孕期妇女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银川市三区城乡孕期妇女免费
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市辖区城乡孕期妇女免费优生筛查工作,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育龄夫妇自觉、自愿的原则,重点以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居住在银川市三区(含流动人口)孕早期(12周之内)、孕中期(15--20周)孕期妇女为目标人群。由责任单位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和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两县一市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实现出生缺陷筛查目标人群全覆盖,进一步消除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的不良妊娠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体指标任务参照上年度出生人口予以落实,但要本着育龄夫妇自愿参与和积极配合的原则实施。
二、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项目。免费孕期优生筛查服务项目是为孕早期妇女(孕12周之内)提供优生四项检测(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梅毒螺旋体感染检查)和孕中期(15--20周)妇女提供神经管畸形筛查、唐氏筛查。
(二)服务方式。孕期妇女免费筛查工作要在三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三区卫生计生部门及指定的医疗机构共同完成。孕期优生筛查工作由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其中:孕早期(孕12周之内)优生四项检测由三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承担,孕中期(15--20周)神经管畸形筛查和唐氏筛查由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完善相关资料、抽取血样、送至银川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测。乡、村(居)两级配合开展摸底、组织、宣传工作。
(三)目标人群。常住人口孕期妇女须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在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后接受免费筛查;流动人口孕期妇女须携带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或公安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证在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后接受免费筛查。
三、年度工作统计起止时间及资金承担、结算方式
(一)年度工作统计起止时间。2018年孕期优生筛查工作统计时间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底,三区仍以月报形式在次月10号之前将本月进度报表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处和市计生指导服务中心。
(二)资金承担、结算方式。2018年度三区孕期优生筛查经费由银川市财政全额承担,分半年和全年两次结算,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和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结算。三区以送血筛查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公章,一份送血时交由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查验并收存,另一份由三区卫生计生局存档以备结算,同时将筛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按月送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系统网络优势,利用三区、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村(居)人口学校定期进行优生知识宣传、举办优生知识讲座、培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二是各级卫生计生宣传阵地要不定期的播放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教育专题片,设立有关遗传优生、新婚健康、孕前和孕期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橱窗、专栏、展板,宣传孕期优生筛查的意义。三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信息平台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提高群众对出生缺陷预防重要性的认识。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要统一服务内容、流程和工作步骤,细化孕期优生筛查的各个工作环节,切实做好信息采集、健康检查、血样运送、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和追踪随访工作,确保信息采集和健康检查的准确性、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咨询指导和追踪随访的及时性。二是要在依托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各乡(街)镇、村居设立孕期免费筛查服务流程牌,告知服务对象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三是要继续建立和完善首诊负责制度、月报告制度、检查质量控制制度、转诊接待等规章制度,保证工作流程和环节进一步得到规范。四是要做好资料整理和医疗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档案所需规定内容统一进行归档。
(三)严格质量管理。一是孕期优生筛查中优生四项检测时间要尽量把握在目标人群孕早期(孕12周之内),孕期唐氏筛查和神经管畸形筛查时间要控制在目标人群孕15--20周,最佳时机为孕16--18周。二是要加强对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验室及超声检查的技术管理,严把试剂质量、购入关,实验方法要采用卫生行业通用的检测标准,落实室内质量控制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室间质量评估,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三是孕期优生筛查产前筛查申请的信息收集,要逐级核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病史询问和B超孕周检查要不断提高准确度,为下一步提高风险评估奠定基础。四是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孕期筛查对象情况登记,做到医疗文书、筛查申请单与服务对象相一致,确保优生检查工作整体质量。
(四)科学评估指导。一是对孕期筛查结果进行科学、综合分析,根据优生健康检查和检查项目向服务对象提出准确的优生指导意见,并完善优生档案。二是开展个性化的咨询指导服务,对孕期优生筛查为高风险的孕妇,要建议进一步接受遗传咨询、产前诊断。三是要及时将孕期优生筛查结果反馈给服务对象,做好反馈登记、随访及妊娠终结等登记。
(五)加强监督指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三区卫生计生局要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整理、信息报送等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三区卫生计生局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建立资格确认、免费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管理运行服务体系,不允许向村(居)层层分摊检查(筛查)人数指标,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和育龄群众被服务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将免费孕期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纳入质量管理评估考核,实行按月汇总通报、季度督查、年底评估验收,确保银川市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主办: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21 备案号:宁ICP备19001712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09号
宁夏银川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 联系电话:0951-6889080 传真:0951-6889090 网站地图
本站点兼容IE 8.0以上或Chrome最新浏览器,不兼容IE7.0以下浏览器,如您的页面显示不正常,请升级浏览器版本。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