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县一市卫生计生局:
为有效控制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印发《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4号),结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控费目标的通知》(宁卫计发〔2018〕125号),确定银川市及各县(市)2018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
请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努力完成各项控费任务。
附件:2018年度银川市及各县(市)控费目标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度各县(市)控费目标
市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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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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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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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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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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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耗材占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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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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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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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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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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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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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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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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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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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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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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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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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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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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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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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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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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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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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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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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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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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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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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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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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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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为优化结构,加大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考核权重
2、2016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35.7%(2017年数据尚未公布,可暂时参
考此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