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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640100-143/2019-00010 发布日期:2019-07-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 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落实《银川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落实《银川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76号)要求,按照姜志刚书记5月24日调研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的指示精神和李鸿儒常务副市长6月11日组织召开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部署以及市委编办《关于做好社会投资项目招投标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相关工作的函》的具体工作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调研分析,拟定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归集至中心交易平台具体落实方案。

        一、关于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整合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归集落实工作

        自7月1日起,银川市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整合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可在该平台进行交易信息发布。

        (一)6月25日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了相关设备调试、开评标场地调整、优化工作流程、人员及办公场所调配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6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相关媒体、门户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整合公告,告知招投标相关各方主体。

        (三)加强与市住建局协调沟通,7月1日以后,市住建局所属市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再承接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已发布招标公告的建设工程项目,仍然按照原公告内容组织完成交易事项。

        (四)7月1日起,市住建局所属市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有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投标服务职能全部整合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市住建局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进行监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具备承接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进场交易一切条件,随时可以受理项目进场业务;并按照项目监管备案--项目受理登记--交易信息发布--交易现场组织--确认并公示交易结果等交易流程组织进场交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所有项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偿提供交易场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于全市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归集落实工作

        (一)按照市委编办《关于做好社会投资项目招投标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相关工作的函》的工作要求,中心全面梳理了分散在全市各行业、各部门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机构、职责及平台情况,并向市委编办上报了《关于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整合的意见建议》。其中,关于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平台是否整合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已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待市政府研究确定之后,中心将遵照执行。

        (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按照“应进必进,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和“平台之外无交易”的基本原则,“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各地区根据全国目录指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公共资源类别和范围,制定和发布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整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

        下一步,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市委市政府统一规划部署,中心将加强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协调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整合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并进行相关交易信息的归集发布。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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