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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5/2016-04570 | 发布日期: | 201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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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危化监管科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
马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关心和支持。建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也是我们一直关注并正在努力解决的问题,您的建议和意见对于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该建议由银川市安监局承办(市住建局协办)。安监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6年6月召开会议研究通过,由安监局危化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约见了马金龙代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徐庆和任旭升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部门联动加强非法燃气充装打击力度。非法燃气充装历来是我市社区消防安全的重要隐患之一,非法充装的液化气储罐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威胁到社区居民,特别是老旧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至今,我市安监、市场监管、住建、公安、运管等多部门联动,继续加大非法燃气充装打击力度,共取缔移动非法充装窝点9家,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11家,扣押非法液化气罐车5辆,扣押非法液化钢瓶1100预支,有效遏制了非法液化气的流入,切实保障了社区居民的用气安全。
二、督促燃气企业做好老旧管道改造力度。2014年底,我市对宁夏哈纳斯天然气有限公司等7家燃气企业800余公里的老旧地埋钢制管线进行了技术检测,根据危险等级分阶段实施改造更换。2015年已改造管线50.35KM,2016年计划完成管线改造204KM。
三、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我局会同市住建、市场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督促、监督、协助燃气企业及物业企业大力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要求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小区物业的宣传栏,会议室等宣传培训阵地,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物业服务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求各燃气企业继续落实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的燃气用户,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对不配合整改的燃气用户,燃气企业要及时采取停气措施,并告知物业公司及燃气主管部门;三是我市各物业、燃气、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等活动,采用现场说法,情景实操,发放消防安全手册、在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消防安全动画等多种形式对我市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四、严把新建项目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自2006开始,我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证》时将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证明作为备案材料的要件之一。2015年市人大重新修订了《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后,将易发生消防安全问题的商业、办公、写字楼、高层住宅等一并纳入了综合验收,在办理交付使用证前要求企业必须办理物业承接查验,由物业专家第三方介入,监督开发企业交给物业企业的设施设备的查验情况,其中消防设施和安防设施作为验收的重点,除了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物业行业专家对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同时进行查验,保障新建项目在交付使用时,设施设备的配置完整,可以正常使用。
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物业服务的日常管理。2016年6月21日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公司总经理做为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管理的各住宅小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组织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各小区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督促相关人员对小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为保证此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物业企业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所管辖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排查,三区物业主管部门利用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对全市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市供热物业办进行随机抽检。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市社区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及电话:马钊 0951-6888687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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