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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5/2019-00116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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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名 称: |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购物、餐饮、文娱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难、占道经营问题较普遍、用电用气不规范、动态隐患易反复等突出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为进一步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及自治区安委办的工作部署,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现将《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及自治区安委办统一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论述,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动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下的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参照执行。
三、整治重点
(一)安全管理责任。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是否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是否以书面合同方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联动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受遮挡、妨碍或损坏而不能正常使用。
(三)餐饮后厨消防安全。
1.餐饮场所是否规范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是否明确专人在闭餐后负责“关火断气”。
2.是否定期对燃气灶具、燃气阀门和管道等进行检查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是否定期清理排油烟道,是否及时清理后厨杂物。
(四)电气消防安全。
1.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上,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2.是否违规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气取暖设备是否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3.营业结束时,是否及时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是否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是否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
(五)易然可燃物品。
1.是否违规储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六)安全疏散条件。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是否违规堆放货物或者杂物;是否违规设置柜合、货架。
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的门是否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
3.有顶棚的步行街、中庭是否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及堆放可燃物。
4.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门、疏慠通道是否设置影响人员安全慠行动的装饰物。
(七)内部装修改造。
1.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
2.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是否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
3.动火作业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八)应急处置能力。
1.单位微型消防站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和“3分钟处置”的要求;是否与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落实应急联动机制;是否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形成联勤作战体系。
2.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至少2人”的要求;当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作规程及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3.单位是否明确应急疏散引导员;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训,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是否定期组织全员灭火和散生演练。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约谈部署发动。11月1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旅游广电、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及本地连锁企业集团的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通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和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步骤,明确标准措施,切实组织发动到位。
(二)组织全面自查自纠。11月25日前,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结合实际,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将内部管理责任、建筑消防设施、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等作为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所有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向社会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
(三)开展系统内部排查。11月底前,华润万家、华联、万达、建发集团、新华百货、新华联、宝丰商贸等有关连锁企业或集团公司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系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自查工作。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要组织或者聘请消防安全专业团队实地核查,并将自查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部门联合检查。12月15日前,市安委会和各县(市)区安委会要分别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旅游广电、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对照单位自查和企业系统排查情况,组织对本地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属于本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核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安全。
(五)加大综合整治力度。12月底前,对检查发现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开承诺弄虚作假或者自查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与企业诚信挂钩,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改责任落实。
(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11月10日前,要督促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对全体员工、本地连锁集团总部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或分支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11月25日前,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各级消防救投机构要指导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具备实战能力的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实现与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的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七)提升物防技防水平。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化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大型商业综合体用运用好物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技术防范手段;要针对餐饮后厨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的实际,督促使用燃气的部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和自动灭火装置,确保用火用气安全,最大限度减低火灾风险。
(八)规范长效安全管理。11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大型连锁集团公司要结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全面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本地区、本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的示范标杆。12月底前,召开现场会,在本地区、本系统总结推广大型商业综合体经验做法,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五、任务分工
(一)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市发改(能源(电力))、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旅游广电、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回头看”协调小组,指导各地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是专项整治“回头看”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回头看”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县(市)区安委会要加强调度指挥和检查督导。
(三)两级发改(能源(电力))、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旅游广电、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燃气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两级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本行业领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委宣传部和市传媒集团要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常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在2018年开展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部署开展好此次整治“回头看”。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有效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严格督导问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已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检查发现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或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情况,请于11月4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11月22日、12月22日,报送阶段小结和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18995029203,5698119(传真);
邮 箱:ycxfaqwy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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