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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5/2020-00023 | 发布日期: | 2020-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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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各科室(队、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银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工作依据
《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银川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银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银川市应急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金龙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丁吉礼 市应急管理局调研员
曹生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胡建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贾志扬 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
成 员:马 超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长
李治元 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防治救援科科长
贾维虎 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段 霄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勇峰 市应急管理局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副科长
马 钊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副科长
蔡建新 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支队队长
王庆茹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贾志扬同志兼任,负责协调防控期间应急保障和疫情防控处置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疫情处置组、应急保障组4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牵头、办公室配合,负责收集疫情防控开展情况,协调配合市卫生、交通等重点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与上报工作;负责梳理本单位离开银川或宁夏及家人有发热感冒症状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引导。
疫情处置组: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合,对生产企业可能发生的疫情开展处置。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执法支队负责对春节期间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应急保障组: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负责,负责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动态。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生产企业密切接触者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因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