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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640100-125/2021-00186 发布日期:2021-05-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苏银产业园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

        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自治区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础保障为抓手,着力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下功夫,在固化经验形成制度机制上狠下功夫,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狠下功夫,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在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做好表率,为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开展系统性主题宣讲活动。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的学习教育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主题宣讲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2.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广泛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各地各部门编制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摘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市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意见,适时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回头看”,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系统评估。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4.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推动实施,同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二)全力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手段,推动党政领导责任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6.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制定实施《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会商会办、风险研判、信息共享机制,突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制度办法,严格落实定期报告、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机制,切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市安委会办公室,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7.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固化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隐患排查常态化、培训教育全员化”五化要求,推动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防控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三)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

        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围绕“1+2+9+7+4”方案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持续推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动态管理,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各专题专项牵头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9.强化重点时段安全整治。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督查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切实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10.全面推进危化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全领域全过程管控、常态化督查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强化硝化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风险管控;深化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实行“一企一策”;固化深化“危化品专家指导服务”和“消地协同”工作机制,大力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实现即时清零;健全完善聘用专家辅助监管执法制度,推行危化品企业“四项制度”(“师带徒”制度、“三项岗位人员”及班组长轮训制度、危化从业人员能力考核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积分制度)指导企业培养建立安全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11.全面推进矿山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矿山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各类煤矿进行全覆盖排查,严防“五假五超三瞒三不”,有序推进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火灾等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治理。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采取视频监控、电子封条等“一矿一策”管控措施,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力度,稳步实施关闭退出工作。依法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加紧建设地下矿山人员动态监测系统。加强矿山民爆物品使用和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及兴庆区、西夏区、贺兰县、灵武市分工负责)

        12.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强化各类船舶监管力度,严查船舶配员不足、船员不适任、非法运营等行为。深化“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改装货车、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多措并举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13.全面推进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落实,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落实参建各方责任,提升专业化监管效能。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强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全覆盖”。(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水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14.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治理督办,统筹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消防救援支队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15.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城市燃气供应厂站设施、餐饮商户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充装、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管液化气气瓶充装、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的质量,对拟进入本市销售的燃气器具组织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建立配送环节全流程可追溯链条,防范化解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执行新设餐饮场所多方现场勘察机制,加大燃气泄露保护装置安装推广力度。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16.全面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做好设施农业、养殖业、民宿、农家乐、农村饭店及村民自建经营活动用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民航、铁路、城市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旅游、农机、院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大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监管,坚决稳控安全形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四)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7.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安全”系统和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面升级,提升通信保障、远程会商、辅助决策、预警监测等能力。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乡安全等领域的系统融合和智能升级,实施银川市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二期)建设,实现全市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和加油站数据获取和治理,整合自然资源、水务、地震、消防等部门数据,实现事故信息报送“一张网”、指挥调度“一键通”、应急管理“一张图”。推广卫星监测等新技术在露天矿山、高风险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区域风险早期识别中的应用。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报送的定时化、智能化。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和“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探索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信息化监控平台,有效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市网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18.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继续在高危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快推进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生产换线措施,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等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涉及“两重一大”危化生产企业安全仪表系统装备率和投用率必须达到100%。加快涉及硝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扎实推进危化企业(含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核,系统排查治理突出问题隐患。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大力推广煤矿机器人现场应用,实现危险岗位机器人作业、高危场所机器人巡检。按照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动小矿山有序退出;推广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技术,淘汰地下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城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及先进适用装备应用,加强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救援、网络通信、精准定位、模拟仿真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的探索应用,运用机器人、无人机等现代化装备在危险场所、危险岗位、危险程序中开展信息侦查。加快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两客一危”领域的应用,实现对驾驶人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等,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19.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不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外批准新建、扩建危化项目。健全完善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有序有效推动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扎实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做好源头防范。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局、卫健委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20.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加快推进银川市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分级分行业、分领域的风险辨识评估,绘制风险空间分布图,明确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部门和单位。推动社会单位接入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智慧监管,提升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五)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21.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运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压降事故相结合,与风险辨识管控相结合,突出精准执法,防止执法与遏制事故相脱节,以精准高效执法切实压降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实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结合自治区自由裁量标准,坚决防范执法“宽松软”问题。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化“一案五制”工作法,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大幅提升监管监察能力水平。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2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流程,完成未达标企业存量摸底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督查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2020年评审达标企业“回头看”,兑现2020年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奖励,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市应急管理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23.加强应急救援高效化建设。高质量推进预案编制改革,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的修订。严格落实自治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健全完善预案制修订、演练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度。开展乡镇(街道)、社区(村)预案编制试点示范工作。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覆盖、政企联动、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按照“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危化品、油气管道、矿山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持续加强开发园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完成银川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提升区域救援能力。按照“建强中心站、建密小型站”的要求,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及技术防范手段应用。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2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开展应急系统干部业务大轮训、执法培训、网络培训和外出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持、鼓励安全管理人员进修安全管理知识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强化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组织班组长安全培训,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探索通过安全技能竞赛、应急演练、主题宣传、应急志愿者下基层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人社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25.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保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范围,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建立企业内部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加强“红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26.大力营造安全发展浓厚氛围。打造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和社会载体“四大平台”,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理念。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共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懂安全、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总工会、公安局、卫健委,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县(市)区、园区分工负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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