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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8645/2022-00036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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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 责任部门: | 综合办公室 |
名 称: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调整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案件审议委员会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案件审议委员会成员安排如下:
主 任:张宁龙
副主任:朱军、刘华、李承强
成 员:何俨、杨燕子、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李正伦、闫海滨(法律顾问)
二、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我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刘华、李承强
成 员:范国庆、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由杨燕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雪燕为联络员,负责牵头协调局网络安全工作,具体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爱卫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局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
成 员:范国庆、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由杨燕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开展。
四、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将我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刘华、李承强
成 员:范国庆、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由杨燕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协调局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具体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和生命安全健康,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刘华、李承强
成 员: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范国庆、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设卡防控、疫情督查、市场秩序维护、宣传舆情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认真落实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
六、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档案管理、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我局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
成 员: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燕子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于亦娉、王梦楠、黄亚倩、王蔚,在局档案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局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相关工作。
(二)档案鉴定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 军
成 员:范国庆、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日常鉴定工作,发现存在档案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责成相关科室进行修改补充。由档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档案管理员对到期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监督档案员销毁过期档案。
七、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 军、刘华、李承强
成 员: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范国庆、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燕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开展。
八、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提升机关内部管理水平,更好地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在我局的贯彻实施,根据《银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财发〔2016〕2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
成 员: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组长由杨燕子兼任,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财务室,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九、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刘华、李承强、范国庆
成 员: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承强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十、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分散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的规定,按照《关于规范银川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刘华、李承强、范国庆
成 员: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朱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事宜。
十一、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双拥办的指示要求,为建立健全双拥机构,强化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双拥工作职责,现将我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刘华、李承强、范国庆
成 员: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何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二、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
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做好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成立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因领导分工、人员调整,现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军、刘华、李承强
成 员:范国庆、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燕子担任办公室主任,结合我局特点研究部署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和措施,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
十三、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深化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决定成立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宁龙
副组长:朱 军、刘华、李承强
成 员:杨燕子、何俨、刘璿、史晓芳、宋鹏、陈跃伟、刘森达、马立钧、曹哲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一大队,宋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实行席位制,今后因人员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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