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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 640100-128/2021-00095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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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 责任部门: | 监督考评科 |
名 称: |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
工会、共青团、妇联、青联、台联、侨联界: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对马路市场实行柔性包容监管的提案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主办。在接到该提案后,我局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该项提案进行研究讨论,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刘璿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经冯德旺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早夜(晚)市及便民市场基本情况
银川市目前共设有夜(晚)市16家、早(午)晚市5家、全天候便民市场22家;其中兴庆区夜市7家、早晚市3家;金凤区夜市4家、早晚市1家,西夏区夜市5家、早晚市1家。
二、强化规范管理,制定管理办法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于2020年4月,印发《银川市市容市貌秩序专项治理方案》,针对违规流动占道经营明确部署清理取缔;2020年5月国家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及杨宝玲委员提出开放地摊经济活跃城市烟火气后,银川市地摊随意摆放的现象如井喷之势,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调研讨论,我局于2020年7月28日联合市市政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继续严格规范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和经营秩序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严禁出店经营、流动经营、违规占道经营、超权限审批市场及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力度的“四严禁一加大”的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在对周边的农贸市场监管中,对申请进入市场的商户,各县(市)区政府要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对本地失业、无业人员优先申请,对市民需求较迫切的便民项目优先申请,对复转军人优先申请,残疾人员优先申请。在早(晚)夜市及便民市场内设立困难人员专区,对持有下岗证、再就业证、复转军人证、残疾证之一且在银川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市民和季节性蔬果种植农户,优先入市经营。
三、科学规划布局,开辟经营场所
严禁利用街道、马路开办早(晚)夜市及其他市场,对辖区内需开设的早(晚)市、便民直销市场,各县(市)区政府在充分听取吸纳周边群众意见建议,避免噪音扰民、不阻碍交通、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市容秩序的情况下,兼顾市场公平,综合考量区域面积、设点位置、居民密度、群众需求、公共秩序等多方面因素的同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标准统一、推动消费业态多元化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划定区域位置、明确经营类别和开放时段,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对新申请开办的便民市场,三区须报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三区政府在市辖三区周边合理设置果蔬直销市场,按照政府统一建设、直销供应,商户免费入驻、规范经营的方式运营,畅通季节性蔬果、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提供城乡低收入人群创业平台,满足市民群众便利性购物需求。自2020年以来,根据辖区政府提报,经实地调研,审批新设立了2家便民市场、2家早(晚)市,以满足周边群众生活购物需求。
四、加大执法处置力度,明确经营区间
统筹兼顾,疏堵结合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治理,一是对已批准设置的早(晚)市、夜市、便民市场设定规范经营标准,明确开放时限、设置入市规范,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在满足人民群众经营、消费需求的同时,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引导夜市商户自觉落实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工作,引导商户合法、规范、文明经营。对不按规定经营的商户,引导其依规经营,2020年以来,治理规范了各类便民市场、早晚夜市17家。二是全面取缔占用主次干道、人行盲道、消防通道的各类流动摊点和未经审批的摊区以及农贸市场外溢摊点。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流动摊点执法处置力度,加强对重点地段和区域的全天候管控,坚决遏制流动摊贩和自发形成的各类市场回潮现象。持续加大执法整治力度,严禁利用街道、马路开办夜市及其他市场,对新申请开办市场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确保在市容环境干净整洁的同时、最大化方便快捷市民生活。
五、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力度
指导督促辖区综合执法局采取重点部位派驻执法力量值守、早中晚错时巡查管控、多部门联合执法为主的巡查方式,加大对辖区内各类出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巡查力度,对沿街乱摆乱放、占用主次干道、人行盲道的各类流动摊点、未经审批的摊区以及农贸市场外溢摊点等各类违规经营行为,根据《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规范整治。截至目前,督促辖区规范“门前三包”现象34000余起,签订目标责任书2400余份,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24474起,清理规范校园周边游商共计5000余起,暂扣经营车辆1197辆,经营工具2000余件。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落细属地化管理职责、压实各类市场摊区、摊点摊位监管责任,切实增强法治化思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公共卫生秩序。积极做好保障服务,帮助解决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将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把构筑社会治理共同体和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助推经济发展。
附件:建议清单表
联系人及电话:刘璿 4011063
2021年9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