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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8645/2022-00094 发布日期:2022-03-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关于进一步从严落实疫情防控 相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从严落实疫情防控 相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区市疫情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为切实提升疫情防控责任,现就进一步从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如下:

         一、严控聚集性活动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明确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线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提前7天履行报批程序,50--100人的会议、活动由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10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由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凡是会议、活动的发起科室、大队,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确需集中组织会议、活动的,经由分管领导同意,报请主要领导审核后,按照要求向区、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并在局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跨省区出行管理

         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离宁,确因工作原因和特殊情况需要离宁外出的,要按照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宁外出。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同志如需离宁外出,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干部外出的,需分管领导同意后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好请假报备手续。经批准同意的外出人员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前往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返银前要提前向办公室报备时间行程,并按要求第一时间前往指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设卡防控日常督查

         市设卡防控督查组持续加强对各卡口执行查验流程、自我安全防护以及工作作风情况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对存在风险隐患、防控漏洞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各辖区总站长电话反馈。各大队要做好统筹协调配合,督查人员在督查当天原则上不承担业务工作,全力保障督查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对占用节假日承担督查任务的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轮休。

         四、做好个人防护

         各科室、大队要全面做好办公场所、会议室、楼道和执法车辆循环杀菌消毒,督查人员一律佩戴N95口罩,保持办公区域清洁卫生、通风透气。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带头减少不必要聚集,做到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带头向亲朋好友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及时向单位报告个人和家人身体状况。

         五、强化工作保障

         各科室、大队要层层落实责任,务必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理念,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责任不落实、导致出现纰漏的,将依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坚决追责问责。局办公室强化科学统筹调度、加大工作力度,高效率、多渠道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附件:外出报备单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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