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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8645/2022-00143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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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 责任部门: | 综合办公室 |
名 称: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 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 暂行规定》的通知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
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银川市公务用车相关规定,结合近期系统内部分执法执勤车辆违规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提醒,组织学习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执法队员特别是驾驶人员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执法执勤车辆,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二是落实管理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要强化对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使用,严格落实《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执勤车辆管理措施,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增强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监督核查工作,在组织各基层执法队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车辆使用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方面集中检查,认真查找日常执法车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纠错、做好整改,落实定期通报工作制度,确保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