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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19-00097 | 发布日期: | 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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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调整预算支出的报告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调整预算支出的报告
——2019年8月8日在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银川市财政局局长 买锐华
2019年8月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银川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银川市2019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调整使用方案,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请予审查。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宁人常〔2019〕13号)精神,自治区下达银川市本级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4.69亿元。拟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一、拟安排老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10073万元。该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至解放西街,占地30.58 亩,已列入棚改项目计划,需征收各类房屋123套(住宅113套、其他房屋10套),总建筑面积11101.8平方米。
二、拟安排金凤区棚户区改造存量房回购及安置项目36827万元。该项目已列入棚改项目计划,拟回购社会存量住房2457套(其中:拟回购套数2363套、纯货币安置套数94套),用于安置银川市金凤区平伏桥村、五里台村、高桥村、魏家桥村、盈南村和砖渠村等已拆迁尚未安置的群众。
以上报告,请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审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