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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19-00118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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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61号提案《关于填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空白区域的提案》的答复 |
银川市卫健委:
现就黄瑾等委员关于填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空白区域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按照规划,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新建、购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及设备配备,并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银政办发〔2016〕76号)文件要求,全力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的人力成本和运营经费,仅此项2019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政府保障经费1.06亿元。
截至目前,银川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其中兴庆区6所,金凤区8所,西夏区5所,滨河新区1所。正在建设中的兴庆区新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凤区满城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夏区常春藤和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贺兰县习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计于2020年底全部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底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所,其中兴庆区7所,金凤区9所,西夏区7所,贺兰县1所,滨河新区1所。基本实现一个街道办事处建成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划。
同时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7月18日印发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银政办发〔2016〕76号),明确了市辖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每年新建3-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根据市辖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和街道办事处的分布将应建未建项目继续纳入为民办实事,继续补充市辖三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系建设的盲点和空白点,同时督促永宁县和灵武市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
2020年计划将本次提案中提到的兴庆区胜利街、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中,暨兴庆区胜利街按照片区划分,规划建设银古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庆区前进街因目前正在新建银川市中医医院,计划新院建成投入使用后,老院承担兴庆区辖区内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预计于2021年底能正式投入使用,另外,由于兴庆区凤凰北街和金凤区北京中路目前没有合适的选址和房屋,无法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项目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马晓玉 688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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