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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20-0017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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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5-2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名 称: | 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涉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宁发改规发〔2020〕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制定涉及企业和企业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决策、重要产业政策、重点工作举措和一般性政策时,原则上应当征求企业家意见。尤其是在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以及对部分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需制定修改完善相关涉企政策措施的,起草部门要广泛征求、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
二、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
涉企政策制定部门要严格政策制定程序,做到涉企政策制定前、中、后全流程征求、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精确掌握企业政策需求,根据企业的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涉企政策实施后,要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家及有关方面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适时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涉企政策,认真研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
三、强化政策宣传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涉企政策的知晓度。涉企政策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其政策起草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和“两微一端”等渠道予以公开,并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读。对企业家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起草部门可通过专家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释说明。
四、持续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在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责任分工,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涉及民营企业相关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涉及国有企业相关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涉及外资企业相关工作,市工商联、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行业协会商会相关工作。相关涉企政策制定部门要统一负责本部门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工作,建立本部门与相关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畅通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方便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监督举报,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更好制度保障。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 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