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自评、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等程序,确定2022年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公示期间,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科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事实依据。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688930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科 6888507/6888135
附件:2022年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拟推荐名单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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