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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640100-123/2019-00078 发布日期:2019-10-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银川市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做好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在市属国有企业内行成领导干部职工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美丽银川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工作,提高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和推进,成立银川市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长:马建国  主任

        副组长:端传军  副主任

        杨世忠  副主任

           副主任(挂职)

        蔚敬红  副调研员

         员:市属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610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汇总上报工作动态,督促检查各项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相关制度,抓好落实执行。

        各企业要坚持将学习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与贯彻执行紧密结合。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规章制度,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使生活垃圾分类有章可循,提高职工垃圾分类工作自觉性,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做好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持续宣传发动,引导职工参与。

        1.积极宣传发动。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通过订阅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面向社会的密集广告宣传(宣传标语详见附件《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公交公司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身、公交站台进行分类宣传,在文化城、旅游景区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点,印发倡议书、分类指南、宣传视频等多种宣传资料,在全社会营造全面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2.开展各类活动。各企业要精心组织,通过开展具有自身企业特色的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文艺表演、趣味游艺、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国企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性。各企业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积极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三)增加配套设施,进行分类引导。

        1.配置分类垃圾桶。公交公司、新华书店、旅游景区等行业部门在公交站台、人流量集中的地方规范设置资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分类垃圾桶,其他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四类分类垃圾桶及垃圾袋、分类标识,各企业要及时对接物业、垃圾清运单位做好分类垃圾的清运工作。

        2.设置分类指导牌。各企业根据《银川市生活垃圾投放指南》,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本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或指导牌,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标准;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指导牌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垃圾桶布局,管理责任人姓名、电话。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指导牌的设置数量。

        (四)增加年度预算,完善资金保障。

        对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所需经费,要制订资金使用计划,提前做好资金预算列入企业年度预算,保证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保障工作。

        (五)定期开展自查,加强工作成效。

        各企业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对本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设施配置、分类投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加大对文化城、旅游景区内餐饮店铺、临时摊点的卫生管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的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创建文明城市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动作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络员机制,各企业要及时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国资委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本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从工作机制、宣传培训、设施配置、台账设置等方面进行明确,推动工作落实。

        2.广泛开展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在本企业内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紧迫性、重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方法渠道。

        3.建立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市国资委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企业上季度工作台账、工作推进情况及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报送联系人及电话:张红红 6889258)。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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