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640100-123/2018-76066 发布日期:2018-08-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43号“关于落实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监督与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43号“关于落实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监督与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俞明建、闫广、王鸣义、陈国鸿、刘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监督与服务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住建局承办,市国资委协助办理。市国资委在接到您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6月23日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月中旬和您取得了联系,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国资委主任吴起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供水作为一个系统化的整体,从水源到制水再到输送水,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直接影响到居民饮用水安全。但作为市民用水的“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市二次供水大多数由产权单位自建自管或物业公司代管,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措施、系统的操作规程,因其管理主体众多、位置分散、物业间的快速更迭,存在着水质污染风险高、费用不明晰、运行管理不专业、服务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831号)精神,为配合银川市政府有关工作,提高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银川市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2015年底成立了银川中铁水务集团二次供水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积极协调银川市住建局、银川市物价局等部门,及时学习考察了出台二次供水政策的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城市借鉴苏州、宁波等二次供水统建统管模式下成功运作的示范性城市经验,结合实际,在银川建设了首家标准化二次供水泵房同时运用智慧水务监管平台对泵房实施无人值守化的24小时远程监管,开创了西北首家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智慧化局面。 

          截至目前,银川中铁水务集团二次供水有限公司通过规范化的建设与管理,吸引了诸如碧桂园、建发、中房等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目前已建设规范化泵房30余座建成并实施标准化管理的二次供水泵房9,有6000户居民享受到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管理的使用二次供水服务。同时标准化泵房内从安防门禁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智能化运行系统三个方面全面保障了供水与水质安全。 

          怎样加强银川市二次供水管理,我们的意见是: 

          、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二次供水统建统管政策为加强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确保水质、水压、供水安全,2012年12月24日,依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银川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银川市开始正式施行《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但“办法”中并未提出由城市供水企业对新建或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实行统建统管的运行模式。随着使用二次供水的居民越来越多,相关问题逐渐显现。对此,建议参照借鉴苏州市、宁波市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二次供水设施统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原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管理办法三个方面,落实法规政策,按照政府及主管部门主导、企业实施,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理维护的原则实行二次供水统建统管的运营模式。 

          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推行统一集中监管模式在出台并落实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指标、统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原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管理办法三项管理办法的前提下,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便于今后的运行管理,新建高层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供水企业组织实施和管理,签订相关协议,并向供水企业一次性支付二次供水设施配套建设费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委托供水企业统一设计、施工、管理、维护。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相关部门核定实施,按每“建筑平方米”收取,以建筑高度阶梯递增。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设施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管理维护内容包括:供水水箱、泵房、加压水泵、自动控制设施、管道、阀门、配电设施、消毒设施及其他二次供水附属设施等。移交范围包括与二次供水相关的全部设施、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相关产品的有效证件等。 

          城市公共供水安全涉及民生,随着二次供水用户的不断增长,解决“最后一公里”居民用水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将致力于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二次供水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张世生,0951—6889258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86 

            

        (此件予以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