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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8-00367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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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环保局 |
名 称: |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核查情况的通报 |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27日,市督察组对你市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一)灵武市再生循环经济示范园和羊绒工业园区污染处理厂建设情况。经核查,再生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于2017年11月24日进水调试运行,目前由管委会代管。羊绒工业园区原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未完成建设,检查时正在进行中沉池混凝土浇筑工作。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企业的搬迁关闭情况。经核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1家奶牛养殖厂存栏量600头,搬出200头,仍有存栏400头。
(三)再生循环经济示范园环境污染问题。检查时,园区内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冶练工段停产,废电池拆解破碎工段生产;永宏工贸有限公司3条生产线停产,窑头加装废气集气罩,窑尾建设了脱硫塔,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铅酸电池综合利用车间在生产,电线电缆车间停产,再生铜车间长期停产;合鑫有色金属、地利再生资源2家公司落实停产整治。
二、存在问题
(一)再生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但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并网,未完成验收。羊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完成提标及扩建工程,目前土方建设完成85%,冬季施工进度缓慢。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家奶牛养殖厂内仍存栏400头,未完成搬迁任务。
三、相关要求
(一)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羊绒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要对再生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二)对水源地内养殖厂按照规定完成搬迁。
(三)督促合鑫有色金属、地利再生资源2家公司尽快完成整改并验收。未完成验收前,一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治要求。同时要加强对恒业有色金属、永宏工贸、瑞银有色金属3家企业的环境监管。
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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