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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7-39835 | 发布日期: | 2017-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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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环保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
贾志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金凤区新联小学扩建项目选址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规划局、水务局和环保局承办。市环保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污染防治科科长王江辉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2017年7月5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环保局局长王光英同志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3月1日,金凤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上报《关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贺兰水源地的请示》,3月21日环保局组织水务局和规划局召开会议,研究贺兰水源地调整事宜,并积极与自治区环保厅进行请示沟通,环保厅表示水源地替代主要涉及饮水安全问题,主要责任单位在水务部门,水务部门同意水源地调整后,环保部门积极对新的水源地进行保护。
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一直都是水务局牵头实施,建议按照银川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第3次会议纪要,由水务局负责对接自治区水利厅等部门,做好贺兰水源地的勘查、调整、报批工作;环保局负责做好调整后的水源地保护工作。
2017年7月1日,市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贺兰水源地调整的请示》(银政发〔2017〕102号),申请用已完成水源勘探的立岗水源地替代贺兰水源地,目前正在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