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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20-00093 | 发布日期: | 2017-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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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名 称: | 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第四专题学习研讨会的通知 |
各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四专题学习研讨会的通知》(银组通【2017】92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好第四专题学习研讨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研讨的主题内容
第四专题学习研讨的主题是“强责任担当、做到发挥作用合格”。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团讨论和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
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等。
二、学习研讨的时间安排
第四专题学习讨论交流会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规定篇目,为讨论交流做好思想预热。会上,联系各党支部的局领导和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交流发言,其他党员都要踊跃发言,并做好记录。11月20日前完成第四专题的学习讨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好第四专题学习研讨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习讨论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
(二)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各党支部书记要紧扣“强责任担当,做到发挥作用合格”这一主题,引导党员紧密结合各自工作、生活实际谈体会、谈认识,要从推动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交流思想,互相讨论。
(三)第四专题学习研讨结束后,请各党支部于11月25日前,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研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局党总支,电子版发送至hbjljd@163.com。
中共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