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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kjmqz120.com 2021-01-29 

        本报告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 月1 日至2020年12 月31 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kjmqz120.com)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邮编:750000,电话:0951-8679806;传真:0951-8679848)。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今年我局共承办市政协提案6件,其中主办2件(均非重点件)、协办4件。所有提案均已办结,各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答复满意。全部按时办结并将结果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明确公开范围,修订更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确定市生态环境局5类27项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限,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以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主阵地,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重要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2013条,通过微信、微博新媒体公开信息3894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日报、河流水质等17个信息公开专栏,在市生态环境局开设政务开专栏,主动公开提案办理情况、环境监察监测、环境执法、污染减排等重点环境信息。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 题及投诉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网站以日报、月报、年 报、快报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空气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的 水质监测结果信息。二是回应热点关注。  按照银川市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和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转发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等环保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民互动”平台、“环保微博”、“环保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更新和投诉受理、回复工作;做好政策解读。银川市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逐步发展为对外展示、日常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窗口,成为群众喜闻乐见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重要途径。及时查看收集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回应。全年受理网络投诉信件522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办理政府网站转办件42件,均及时答复当事人,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统计数据咨询等方面。从申请渠道看,纸质申请6件,网络申请7件。从答复情况看,已主动公开或同意公开的共5条,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条,告知作出补充的3条,均全部按时按规定进行答复。答复当事人,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表》,对于公开信息严格落实逐级审核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 和发布审核,严格执行公开内容审查要求,安排银川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中心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项发布,关注网络舆情,办公室统一进行保密审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符合保密程序,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任务、措施的落实。并在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的同时,确保各项发布的信息不出现任何漏洞。同时,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杜绝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门户网站。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局系统只保留一个门户网站。在精简数量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提升服务体验,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形成线上线下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是全方位渠通道公开。通过银川环境保护局网站、银川环保微博、“12369”微信  平台、《银川日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银川电视台、银川交通音乐广播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网站政民互动。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和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社会热点,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对有关政策措施,答疑释惑,理顺群众及企业的情绪,切实化解矛盾,使政策措施有效的落地实施。网站年度访问量达240226人次。打造以“微信、微博”双微平台为主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实现同频共振,共同发声。“银川市生态环境”政务微信现有粉丝1843人,全年发布1367条信息;“银川市生态环境”政务微博现有粉丝258974人,发布信息2527条。    

             (五)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全年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次,编制《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情况。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认真组织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和政府信息公开文公开属性标识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等文件,针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进行研讨,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积极参加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3人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9

        +335

        269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59

        +335

        26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

        —49

        114

        行政强制

        20

        —13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613.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4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3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1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3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0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制度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制度建设不够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

        二是公开实效不理想的问题。工作有一定的滞后性,个别科室和个别单位对本部门牵头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工作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点多面广,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市民对生态环境的诉求更加多样,给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希望市政务公开办能够加强对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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