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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kjmqz120.com 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通过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全面加强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依法确定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1项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环境整治情况、重点污染企业监管情况、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环境执法监管等重点环境信息。全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23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接受、依规办理、规范答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统计数据咨询等方面,均全部按时按规定进行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制度,形成由业务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不出现任何漏洞。2022年及时公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情况4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银川生态环境”微博、“银川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建设,有效发挥“12369”网络举报平台、银川电视台、宁夏日报等媒介作用,实现多渠道、多平台、多层次公开。截至目前,“银川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现有粉丝2878人,2022年发布924条信息;“银川生态环境”政务微博现有粉丝26.5万人,2022年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165条,发布信息1214条。全年受理网络投诉信件382件,回复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整体绩效考评体系。调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仍有差距,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依申请公开回应不及时等问题。

        2023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明确细化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更新;优化公开服务,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有效解决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务求以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作风,切实提升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在银川市委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落实《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每季度按时报送《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www.hkjmqz120.com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679806;传真:0951-8679848〔请注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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