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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2020-000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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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2-24 |
责任部门: | 综合科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
驻行政中心各单位:
银川市行政中心是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所在地,做好行政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了《银川市行政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行政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银川市行政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驻行政中心各单位稳步有序开展日常公务活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人员健康监测
(一)做好干部职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掌握干部职工流动情况,按照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按照银川市有关集中健康观察的规定,进行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并经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本单位干部职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各单位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卫健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加强办公场所防控
(三)加强人员登记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人员进行考勤。每次进入行政中心各办公区域时,应在入口处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37.3℃以下)方可进入。非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办公区域,确因工作需要的,各单位应询问来访人员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并如实反馈行政中心安保部门,安保部门进行登记,来访人员应在各办公区域体温检测处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四)加强车辆登记管理。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人员教育管理,主动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中心车辆规范管理。驾驶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实行一车一人原则,只允许驾驶员驾车验证驶入,车内其他人员需下车验证进入,已有行政中心地下车库车位的,应将车辆停放至地下车库,不得占用地面车位。
(五)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域通风换气,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
(六)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各单位要主动爱护公共区域洗手、消毒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免洗消毒设备。机关事务服务部门做好洗手、消毒设施的定期维护、修理和更换,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七)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各单位办公场所及相关物品应由本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消毒,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机关事务服务部门做好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的定期消毒。
(八)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要积极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召开的会议应缩短会议时间、并按要求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九)加强集体用餐管理。行政中心一律使用一次性餐盒、分散用餐,各单位应实行错峰就餐,不得在各自办公场所聚集用餐,用餐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十)完善医务服务。行政中心医务室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及时做好行政中心办公区域体温检测筛查超温人员(37.3℃)的处置,确保处置及时并报告卫健等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十一)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各单位应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教育,使用过需废弃的口罩、手套应该放入专用回收箱内。
三、加强个人防护指导
(十二)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各单位应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十三)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干部职工上下班途中应正确佩戴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养成勤洗手习惯,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坚持在工作前后、进食前、如厕后、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加强异常情况处置
(十四)明确单位防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本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十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各单位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设施,安排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疑似人员的临时隔离场所。各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有外出或家中有重点外省人员来过,出现发热、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呼吸疼痛、心跳加快、感冒或流感好转后突然病情恶化、寒战等身体异常症状的要立即离岗,及时到集中隔离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卫健等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十六)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干部职工后,所在单位应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办公室、工作间等办公单元以及职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十七)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配合卫健等相关部门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播散的,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办公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方可恢复正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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