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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640100-131/2019-0004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成文日期:2019-10-09
        责任部门: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日期:2019-10-09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金融工作局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金融工作局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并加强涉密文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涉密文件管理原则

        (一)本办法所指涉密文件包括公文、档案、函件、报表、光盘、录音带、涉密文件复制件等。

        (二)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应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应指定思想政治过硬的工作人员担任机要文书管理人员,专人管理涉密文件。

        二、涉密文件收文环节管理

        (一)涉密文件的签收、登记由办公室机要员统一负责。机要员收到涉密文件后须逐件、逐页清点,并登记《涉密文件签收登记簿》(见附件2),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

        (二)机要员将涉密文件呈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分送有关局领导阅批、研办。拟办意见必须按照密级文件传达阅知范围有关规定或者发文机关批注要求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三)送阅涉密文件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应在阅读或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机要员,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机要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四)阅处涉密文件一般不超过1天,急件阅后即还,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阅文时间。

        (五)涉密文件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将涉密文件退回并面交机要员,机要员将涉密文件收集齐全归档。任何个人不得保管涉密文件。

        三、涉密文件发文环节管理

        (一)起草涉密文件必须在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上进行,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

        (二)涉密文件须由承办科室专人办理,局领导审定签发,办公室核发。

        (三)文件密级须按照有关规定由办公室核定,明确印发份数、发放范围。

        (四)涉密文件的分发必须认真登记,仔细核对,经机要通信网络发送,若需纸质分发的,必须通过机要邮递渠道分发。

        四、涉密文件日常管理    

        (一)借阅涉密文件,应当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登记《涉密文件借阅登记簿》(见附件3),限当天退回。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涉密文件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主管领导申请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三)复制涉密文件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四)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分别存放,并定期清查、核对。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五)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将涉密文件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六)涉密文件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全部办理移交手续。

        (七)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五、其他规定

        (一)涉密文件清退销毁应严格按照保密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禁止私自销毁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严禁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作为废品出售。

        (三)涉密文件原则上应在办公室阅读,不得随意带出。

        (四)注明不准翻印、复印的文件不得翻印、复印。

        (五)涉密文件不得擅自转借、摘抄、复印、扫描、上网,不得通过微信、QQ等非机要网络工具传送涉密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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