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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7-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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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
背景情况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主体,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引领者和创造就业的主要渠道。长期以来,民企在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不平等地位和不利环境,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民营企业的市场需求不足,经营环境恶化,融资难题愈加凸显。建立民营企业扶持基金旨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对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作用,创新政府引导基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模式,建立政府引导基金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投入的长效机制和科学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引导扶持基金的监督管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
涉及范围
办法所称民营企业扶持基金(以下简称“扶持基金”)是指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具有政策性扶持目标的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以及其他主体投入的资金。
主要亮点
有力的政府主导:扶持基金在政府的主导下对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促进民营经济繁荣稳定发展。
公开公正的运作方式:扶持原申请基金项目的确定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科学的筛选和决策机制。扶持方案须经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扶持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扶持基金委托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管理,扶持对象自愿申请、有偿使用,收回资金滚动发展。
灵活的投入及退出方式:扶持基金可按引导基金的阶段参股模式,按事先约定协议中的条件,在一定时限内退出;协议没有约定退出方式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出资权益进行评估,作为确立扶持基金退出价格的依据,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