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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12C/2021-0016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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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局有关科室: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银川市安安委会和消委会有关部署要求,局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此次工作扎实有力开展,达到预期目标,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此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孙 瀚
副组长:柯念国 谢继忠 张 静 杨学峰
组 员:卢 鹏 周树宏 王天山 孙 潇 余继勇 张质彬 高治波 白珂冰 董少华 马瑞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主任由张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潇同志兼任。负责局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和企业工作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各单位要按照银川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银交安办发〔2021〕50号)持续加强消防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等平台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在公交站台、车站、候车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益海报,在公交车、出租车、班线车车载视频,各车站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火灾警示案例、消防微电影,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加大职工、消防应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人员的消防培训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制定有针对的培训方案和内容,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技能。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对企业日常培训教育的指导和监督,将消防安全知识融汇至日常安全培训中,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二)持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车站、办公场所、人员培训场所、客运站、货运站、候车大厅、客运车辆始发站等重点防火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消防系统、消防车通道、应急疏散出口、应急照明设施等逐项检查,对检查出的一般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销号,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联合消防部门持续发力,加大对客运站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持续加大道路运输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加大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针对车辆安全附件、车载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损坏、老化的安全附件要及时维护、维修和更换。不断完善细化火灾等现场处置方案,更新完善防火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防灭火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基础。
(四)持续加大城市公交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市公交公司要针对加气站、停车场、修理车间、库房、燃气车辆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开展冬季消防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查火灾隐患,完善防火巡查台账。油气站、充电站要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对站内的防雷装置、静电消除器、消防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对损坏、老化的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驾驶员要做好每日出车前的“三检”工作,严防车辆“带病”运营。从业人员要加强“三品”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五)持续加大公路养护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市公路处要针对办公区域、各公路养护站冬季取暖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和防护,加强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加大小口子林带火灾隐患的检查的力度,及时消除林带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火值班制度,施行24小时巡查,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加强应急处置队伍的锻炼,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六)持续加大交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局建设管理科要会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施工现场违规动火、违规用火取暖、应急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闭环整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持续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银交安办发〔2021〕51号)切实做好用气环节安全管控,对燃气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对破损、缺失的要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对存在有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制定安全管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03日前)。各单位要综合研判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及近5年来冬春季火灾形势,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实施措施和步骤,责任落实到人,广泛发动,确保安排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04日至2022年3月22日)。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和确定的任务,紧盯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检查排查,集中排查整治,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2022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责任落实,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消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整改隐患,加强安全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环境。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督导力度。各单位要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营造行动声势,加强工作宣传。各单位要通过网络、车载电视、微信、板报等平台,针对冬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和谐氛围。
(四)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工作落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要推动行刑衔接,及时移交;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
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五)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力度。局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月3日报局安委办,自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