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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12C/2023-00016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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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名 称: | 关于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2〕219号)、《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党办〔2022〕158号)要求和自治区、银川市安委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深刻认识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和自治区、银川市安委会2023年度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安全城市”为基础、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以整治隐患为手段、以资金投入为保障、以责任落实为根本,立即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查治台账,实行动态闭环管理,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进安全生产提档升级,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风险抵御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江西南昌“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红寺堡区“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沙坡头区“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春运和假日出行高峰各项保障措施,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管控,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各监管单位、部门要督促企业持续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危险部位、薄弱环节、特殊岗位,要增加排查次数,加大排查力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造册登记,明确责任人,按期进行复查,及时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停业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隐患不消除,坚决不能恢复生产,切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运营。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从严从实督导检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单位要持续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力度,紧盯“两客一危”企业不放松。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检查方式相结合,同时可邀请行业专家、业内专业人士参与,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质量。对检查出的问题既要现场反馈,也要进行指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记录,明确整改期限,并安排专人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以法制手段切实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四、夯实应急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强化应急队伍锻炼。认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提前预置,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科学、有力、高效开展应急处置,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到最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重要情况信息报告,及时按程序报告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