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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20-00577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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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名 称: | 关于银川市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视导及巡视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9月28日,银川市各县(市)区将参加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顺利完成监测工作,决定选派银川市视导员和巡视员对各县(市)区监测工作进行视导巡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巡视人员
视导员、巡视员安排见附表。
二、视导巡视时间
视导员、巡视员于2020年9月27日-28日到各县(市)区开展视导、巡视工作。
三、视导及巡视主要内容
视导各县(市)区质量监测工作部署情况、实施细则制订情况、培训开展情况;监测工具的保密管理及存放情况、运输安排及回邮准备;各样本校文具用品配备情况、计算机及网络调配情况;各学校监测教室设置情况、教师及学生开展培训情况、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情况、监测工具保密交接及运输情况;监测现场开展测试情况、监测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等。
巡视各县(市)区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情况、监测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培训开展情况、保障工作情况、监测工具保密管理情况、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程序、疫情防控工作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视导及巡视工作,主动与视导巡视员联系,统筹安排视导检查时间和内容。视导、巡视员要对各县(市)区监测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解决监测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银川市义务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视导及巡视工作,按照国家和银川市视导员的指导,认真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监测任务。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9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