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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640100-103/2021-00457 发布日期:2021-06-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五项管理”责任督学督导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五项管理”责任督学督导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直属各学校、各责任督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五项管理”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的作用,以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的机制,推动和促进“五项管理”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银川市“五项管理”责任督学督导制度》,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6月4日



        银川市“五项管理”责任督学督导制度

        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国家、自治区关于“五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 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的内容

        “五项管理”督导主要是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等六个文件执行情况的督导。

        二、督导的程序

        (一)“五项管理”督导, 每个责任督学每月要对责任学校进行一次督导,每次至少半天以上,督导工作原则上在每月的上旬完成。

        (二)督导工作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 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

        (三)每次督导认真填写国家《“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一校一表。

        (四)从《“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中梳理出每所学校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与对该校的《“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一起交学校留存并报政府教育督导室。

        (五)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问题清单下达整改通知书,各学校依据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方案报政府教育督导室,整改方案作为下次责任督学跟踪整改的依据。

        (六)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并进行整改。

        三、结果运用

        (一)责任督学对各责任学校“五项管理”的督导结果、特别是跟踪整改的结果将纳入对相关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之中。

        (二)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五项管理”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由政府教育督导室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三)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对各责任督学考核中将“五项管理”督导职责的落实作为考核重点,对平时督导中成效突出的责任督学能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及时给予表扬、表彰;对在“五项管理”督导中不认真、虚于应付、督促指导不力、瞒报学校重违规事项的责任督学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四)教育督导室将全年度“五项管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年度专项督导报报告,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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