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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987/2022-00269 | 发布日期: | 2022-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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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中共银川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暨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题会议的通知 |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定于4月29日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暨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行政中心2楼6号会议室,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14:30-15:30)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贺信;听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情况;听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二)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题会议(15:30-17:30)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和全区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委网信办、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职业技术学院、西夏区政府做交流发言。
三、参会人员
(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
1.市领导李晓鹏、陈艳菊同志王海军同志
2.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信办、编办、人才工作局、老干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市场监管局、网信局、综合执法监督局、体育局,金融工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团市委、妇联,市代建中心,银川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同志;
3.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
4.市教育工委、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题会议
1.市领导
2.相关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网信办、保密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团市委、气象局、地震局、通信管理局、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同志
3.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
4.市教育工委、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5.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议链接在本校线上参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供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汇报(不超过2000字);请市委网信办、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职业技术学院、西夏区政府提供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发言材料(1200字,6分钟)。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4月27日18:00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定后,纸质版交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请各参会部门(单位)于4月27日(星期三)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参会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15分钟、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会场,全程佩戴口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有区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风险管控人员,“我的宁夏”健康融合码为黄码的,不参加会议。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得迟到早退、随意走动、接打电话,并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模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务保障工作。
(五)请市委宣传部安排新闻报道,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务服务。
(六)全市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设分会场,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链接线上参加会议。
中共银川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