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索 引 号:640100-108/2017-04188 发布日期:2017-04-24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名 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经市民政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市两会精神和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增强“首府意识”,主动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深化改革新形势,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规划,服务大局,加快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提升社会救助托底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运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适当提高保障标准,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慢病、就学等原因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评估贫困程度,调整有关政策规定,提高低保覆盖率。落实《银川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办法(试行)》,为符合条件的全市低保和低收入失能老年人根据经济困难和失能程度不同,每人每月发放10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医疗保险缴费补贴和医疗费用补助。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措施的研究,配合完成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利用核对信息平台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继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作用。

          二、提升防灾减灾工作水平。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和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民众防灾减灾意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提升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水平。继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3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认真落实灾害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创新灾害信息报送手段。加强减灾信息员队伍建设,举办基层灾害信息专业培训班。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务、民防等部门合作,推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提升。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完善《银川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日间照料中心发展提出改革措施。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全面完成西夏区园林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开工建设银川市滨河新区景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协调卫生部门出台“医养结合”服务标准、政策,并将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畴。为全市2100名空巢、失独、孤寡等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家政、生活照料、助餐等政府购买服务。对签约并自觉遵守《文明活动公约》的老年人自发性户外文体活动组织,给予500—1000元的器材补贴,引导老年人文明开展活动。开展“两中心”养老服务外评价试点工作,不断规范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完成爱心护理院二期银川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开工建设爱心护理院二期医疗保健大楼。完成银川市精神病康复中心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银川市精神病康复中心一期配套工程。提前谋划爱心护理院、精神病康复中心的管理运营工作,针对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团队招募、服务理念定位等提出具体运营方案,确保工程建设、团队建设同步进行。落实重症精神病患者集中托养、孤儿养育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完善社会福利机构准入、评价、考核机制,不断规范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推动社会慈善体系建设,建立银川市慈善榜,加大慈善事业宣传工作,多渠道争取慈善项目,不断建立和完善慈善项目储备库。继续实施五个品牌慈善项目,巩固提升慈善城市指数全国排名。深化福彩公益宣传,规范福彩管理服务程序,积极争取新建一个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完成福彩销售量7000万元,筹集公益金1400万元。

          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组织实施银川市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推行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村民代表会议规范化运行实现全覆盖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每个县(市)区打造3-5个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继续推进社区用房达标工作,全市244个城市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全部达到500平米以上。组织实施2017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巩固全市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成果,统筹推进和谐社区建设重点工作。

          六、落实双拥和优抚安置政策。推动“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争创工作。推进军地融合,争取全国国防教育动员现场会在银召开。继续实施“优抚政策双百工程”和“优抚对象幸福感提升工程”。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细化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建立优抚对象动态核查机制,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开展以创业就业为目标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安置工作管理机制,落实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2017年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顺利完成。建设“银川军休大厦”。继续做好军供站迁建前期准备工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后期使用工作。

          七、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体制。继续实施全市社会组织统一365bet足球盘口_365手机体育app_beat365网页登录代码暨法人库项目建设,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红黑名单榜”。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与执法,清理长期不开展活动占用社会组织资源的社会组织。实施“社会组织结对精准扶贫工程”,培育“民政+社会组织+会员企业+个人”的全民参与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项目。提请成立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领导管理“四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以民政局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银川市社会组织(党群)孵化基地方案》落实,争取自治区福彩公益金900万元,建成银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八、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发展。完成《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修订《银川市殡葬管理办法》,争取上升到地方性法规,推动落实永宁、贺兰两县纳入火化区范围。筹建银川市殡仪服务中心,完成银川市殡仪馆骨灰堂建设项目。强化文明殡葬宣传引导,协调有关部门从生产、流通环节整治殡葬用品市场,严禁塑料殡葬祭祀用品焚烧。提升殡葬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月”活动。设立殡葬规划用地,完善各公墓陵园生态节地安葬服务设施。修订《银川市惠民殡葬及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完善和落实惠民殡葬及生态葬优惠政策,对本市居民遗体火化者免除1178元基本殡葬服务费。继续完善烈士陵园各项设施,做好“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准备和各界群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接待。

          九、推进相关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发展。指导贺兰县、永宁县完成“撤县设市”资料准备及报批,及时办理各县市区撤乡建镇、设置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工作。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县(市)区级界线联检工作及县(市)区级界桩更换、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快普查验收和开展成果转化。对接市城管局,完成地名牌、路标路牌管理移交工作。开展地名文化建设、银川城市街、路、巷命名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录入,完善宁夏婚姻登记信息系统银川区域数据库建设。

          十、打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落实职权法定要求,完善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标准化改革要求,全面加快民政急需标准、社会急用标准和公益性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标准化水平。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强化对社会参与兴办公益、慈善、福利事业的政策扶持。积极协调推动民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办公条件改善等工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