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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47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2-08-02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8-29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安委发〔2022〕1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把握“两个大局”,统筹“两件大事”,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指导,以“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全面检查、企业自查、属地负责、行业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农机作业、渔业生产、农药生产、设施园区、动物防疫、冷链物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农业农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针对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问题,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号牌发放、驾驶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加大农用机械营运、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查处。加大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维修网点、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整治力度,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隐患

        责任领导:孙宏军

        牵头科室: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排查。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沿河、沟湖、鱼池附近非法垂钓情况、安全警示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公共水域和养殖湖泊、水库及休闲渔业场所的巡逻检查,在大水面上垂钓的危险区域要设置警示牌;对水上作业区的检查。检查水面环境是否达到生产作业的要求,确保生产人员和设备安全;加强信息预警,做暴雨后对渔业生产的巡查指导。

        责任领导:王英斌

        牵头科室:渔业渔政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持续加大农药安全生产整治。对全市所有农药经营门店开展排查,检查不合格农药产品,追踪不合格农药源头,监督辖区对所有农药经营门店开展检查整治,对查处的不合格农药做下架、封存、销毁处理,并追踪不合格农药经营源头;全面排查清理高毒危险农药储存行为,对限制性农药经营门店的储存、销售、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严禁私自加工、分装或随意混配,加量销售等违法行为,建立全市农药行业安全风险档案。

        责任领导:耿晶

        牵头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持续加大设施园区检查力度。对全市设施温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农业设施温棚防火防电检查,重点检查温棚内电线乱拉、卷帘机开关有无漏电保护装置和温棚供暖设施安全,督促消除火灾隐患。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车间同一时间工作人员超过20人的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耿晶  龚士东

        牵头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种植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开展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属地防控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疫情排查监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认真排查严惩贩运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疫情防控重要关口、重点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防控短板,坚决果断查处、补齐,切实防范疫情跨区域传播。

        责任领导:武波

        牵头科室:畜牧兽医科

        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畜牧推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六)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秩序,联合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对全市冷链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开展节日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专项监督抽检以蔬菜、水果、食用菌为重点,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王英斌

        牵头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推广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时间安排

        从2022年8月1日至11月中旬,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8月中旬)。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本业务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8月中旬至11月中旬)。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对标对表的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治理台账,分级分类列出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做到整改问题隐患不反复、不反弹。

        (三)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9月底至11月中旬)。针对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一些难以消除的安全生产隐患,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集中攻克风险隐患。重点对照前期排查的问题隐患台账,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全面落实督导检查,确保按时整改销号,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切实可行举措,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体系,为今后出现同类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保障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仿英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建波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汪世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耿  晶  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士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英斌  四级调研员

                孙宏军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推广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履行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督查检查、考核通报等职责。耿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英斌、孙宏军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抓好日常监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落实。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在抓落实上出实招、硬招,对照《银川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成立工作专班,逐项落实责任人和任务要求,强化完善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障措施。

        二)强化工作考核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考核和干部履职评定、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

        (三)强化教育培训。分期分批对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及安全生产联络员等进行安全培训,拓宽安全培训的覆盖面,着力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网络信息、印发宣传单、张贴告示、悬挂标语展牌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的典型和重大隐患,夯实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阵地建设。

        (五)强化应急值班。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6889004),并确保全天畅通。分管领导要亲自带班,全局干部职工轮流值班,严守岗位。要做好检查台账登记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遇到异常和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值班表和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之前以书面(含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附件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检查对象

        名  称


        联系人


        电话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整改措施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签  字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办公室汇总,一份由各科室(单位)留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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