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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640100-117/2020-00118 发布日期:2020-04-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关于印发《2020年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如期完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目标,根据自治区和银川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安排结合《2020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我们制定了《2020年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银川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如期完成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安排,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工作展情况,特制定202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对标对表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试点,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收拾屋子,打扫院子,整治村子”的良好生活习惯。全面完成98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打造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80个。力争兴庆区、金凤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和灵武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积极争创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打好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助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重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积极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同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整村推进98个村,确保全市2.4万户厕改造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其中兴庆区7500座、金凤区2500座、西夏区4500座、贺兰县6500座、永宁县1000座、灵武市2000座。鼓励有条件的村庄结合乡村发展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优化改厕模式,提高综合治理水平。支持各县(市)区继续新建、改建农村公厕,惠及群众。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强化农村改厕质量监管,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一年四季都能用。

        2.切实加强农村厕所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引导,文明如厕。加强日常管护,日扫日清,做好粪污清掏、储运的卫生安全防护和风险管控。全面完成农村公厕编号登记,健全无障碍设施配套,创新运维模式,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厕所建设管护运维,试行“所长制”管理机制。

        3.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和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展好2019年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自查验收和问题整改,配合做好银川市第三方评估和自治区考核验收工作。根据自治区考核验收和市第三方评估结果,对2019年度各县(市)区整治工作予以资金奖补,激励各地方政府确保资金投入。以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曝光问题为线索,开展全方位排查,举一反三、查找问题、限时整改,确保底数清楚、台账明了、档案齐全,建档销号、整改到位。

        )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4.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源头减量,培养村民绿色生活方式。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或专项规划,适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配齐垃圾处理场所、中转站、收集点、垃圾箱、各式密闭转运车辆。组织开展农村垃圾“清零”行动,全面摸排清理存量垃圾,确保不留死角。

        5.全面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摸排,持续清理积存垃圾,重点解决好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全面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农村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年活动,严厉查处打击一批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6.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完成畜禽养殖出户入园工作,扎实开展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资源化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化肥用量、化学农药和除草剂亩均施用量较2019年各同比下降10%,化肥利用率达到38%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面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控两减三基本”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7.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按照“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治理模式,建立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运营维护和收运处置体系,落实按农村居民人口配备保洁员制度。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结合乡村治理“积分超市”运行,推广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以行动换积分,以积分换奖励”的良性循环。创新治理模式,推进垃圾治理工作标准化,建立稳定的可再生资源垃圾回收体系,推广闽宁镇等一批成熟的新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示范点。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8.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对各县(市)区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力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与农村厕所改造的衔接,协同推进,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2019年、2020年列入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已建成投入运行的设施要及时组织验收审计、移交运行,确保设施建一个、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力争2020年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管控到位。

        9.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加强“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和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构建农村黑臭水体监管体系,推广“截污建池、湿地净化”等低成本、易操作、见效快的治理模式,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打造2个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

        (四)全面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10.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积极申报农村民生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大力推进“路长制”,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电力、广电、通信杆路等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农村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丰富乡村文体活动。扎实开展“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2020年,改造提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5个,扶持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大院等示范点35个,建设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个。

        11.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支持各县(市)区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打好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战役。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培养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抓好“收拾屋子、打扫院子、整治村子”落实。积极推广永宁县村庄清洁行动“义务工”制度,有效解决“空心村”用人难题。立足“五清一绿一改”专项整治,结合“爱国卫生日”活动及重点节日节点,广泛开展活动,提升村庄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12.深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巷道植绿、道路护绿、房前屋后插绿,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全面开展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和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创建活动,支持发展庭院经果林和乡村公园建设。2020年完成营造林9.26万亩,绿化美化村庄80个。深入开展银川市“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打造10个示范村,创建300个“美丽庭院”,表彰一批示范户,引领农村家庭主动绿化美化庭院。制定乡村建筑风貌技术指引,加强乡村特色建筑风貌引导管控,着力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充分发掘乡土风情、传统文化、地域特色,加快培育特色小城镇、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全面完成农村存量危房改造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

        四、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考核机制对照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督战,分管领导亲自上阵、一线指挥,乡村党组织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和“清洁指挥长”职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

        14.健全长效机制。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将农村厕所运维管护、垃圾污水治理等统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入专业化企业市场化运作充分发动农民群众,加强村规民约激励约束作用,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自觉养成“打扫屋子,收拾院子,整顿村子”和注重个人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后续运维管护。持续深化“市级统筹、县区主导、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从“建起来”“用起来”到“管起来”,确保各项设施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运行和发挥作用良好

        15.强化考核评估。对照中央环保大督察、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和自治区督查验收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开展全面自查、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推进工作落实。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评估考核,并将结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好、效果好的县区给予以奖代补奖励,对任务未完成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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