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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82123/2023-00020 | 发布日期: | 202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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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名 称: | 关于命名第十六批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
为加快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推荐、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网站公示等认定程序,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等七家单位决定对第十六批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监测,经监测符合标准的宁夏塞北雪面粉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继续予以命名,监测不符合标准的25家企业,取消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对新申报的23家企业,经监测符合标准的宁夏泽瑞生态养殖牧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命名为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命名第十六批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7家。
希望被命名的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珍惜荣誉,着眼大局、担当使命,为乡村产业振兴贡献新力量。要引领现代农业生产,加强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开展专业化服务,完善仓储流通设施,保障农产品供给。引领技术集成创新,瞄准技术短板和前沿,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协同攻关,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引领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发掘乡村功能价值,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乡土品牌打造,改良品种、提升品质,挖掘价值内涵,提高向产业质量效益。引领利益机制完善,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把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
各县(市)区要从财政、金融、税收、贸易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宣传推介,积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创新乡村产业发展模式,不断开创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局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监督,不断提高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素质,全面提升龙头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附件: 第十六批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