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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20-00283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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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名 称: | 关于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暨建立现场招聘会月报制度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供需平台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体系,有效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暨建立现场招聘会月报制度的通知》(宁人社办函〔 2020〕19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开展服务
了解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企业供求底数,是帮助高校毕业生与企业实现有效对接,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要在前期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动员利用各种力量,采取逐村逐户逐企业的方式,下大力摸清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数量和就业意向,以及当地企业人才需求详细状况,及时建立专业供求岗位信息台账,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为工作抓手,利用宁夏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持续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推送岗位信息,做到精准到人、精准到岗。要加大对残疾人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列出就业需求清单、帮扶清单,按照“一生一策”原则建立台帐,精准推送符合其需求的针对性岗位并开展职业介绍、创业咨询、技能提升、心理疏导等就业服务。
二、加大现场招聘会举办力度
各县(市)区、市就创局要围绕即将开展的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银川站)、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坚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相结合,创新服务方式,灵活服务方法,举办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样的就业服务,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要紧密结合本地产业特色,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等用工单位,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要加大现场招聘会举办力度,力争做到“季度办大型、每月开专场、周周有集市”,使招聘活动常态化、不间断、高密度,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牵好线、搭好桥”,提供最有效的供求对接平台。要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招聘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各类歧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现场招聘会月报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分析体系,全面掌握现场招聘会举办情况,了解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形势,按照自治区要求,建立现场招聘会月报制度。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每月底前,要将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当月组织举办的各类现场招聘会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次月5日前填写“现场招聘会统计表”(见附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附件:现场招聘会统计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