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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21-00104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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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名 称: |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确定滨河新区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药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通知 |
各相关医药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中心对滨河新区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家医药机构(详细名单见附表)的协议管理申请进行了材料审核、现场实地评审,经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同意与上述医药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附件: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