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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2-00029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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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食金之风”不可跟!长城中路市场监管所查处1家违规使用金银箔粉食品蛋糕店 |
近年来,“可食用”金银箔粉在美食领域掀起了一股“食金之风”,但是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蛋糕店在制作蛋糕过程中违规使用“金银箔”。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在该店检查出用于蛋糕装饰的“装饰金箔”,于是立即要求该店下架所有含有金银箔粉的食品,没收剩下还未使用的金银箔粉,对店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警告,责令其进行停业整改。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手段措施对“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等法律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一些商家为了迎合个别消费者需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造成了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在此,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呼吁广大消费者注意:要科学理性消费,坚决拒绝购买任何含金银箔粉食品,一旦发现有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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