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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9/2021-0004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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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名 称: |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暨“民法典进工地” 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司法局、总工会、住建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5月28日,又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针对农民工群体联合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农民工法律服务行动暨“民法典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现印发予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银川市司法局 银川市住建局 银川市总工会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暨“民法典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为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实现发展高质量和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暨“民法典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启动仪式。2021年6月16日上午10:00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暨“民法典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法律援助进工地。将农民工维权纳入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安排法律援助律师现场答疑解惑,宣传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典型案例,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援尽援。
(三)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进工地。向农民工宣传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业务,引导农民工能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在有需要的工地开展公证业务咨询、预约办理服务。
(四)职工权益维护进工地。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志愿服务,引导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五)民法典宣传进工地。对工地工作人员、农民工群体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深工地工作人员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的意识,引导工地工作人员、农民工群体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弘扬平等自愿、诚实365bet足球盘口_365手机体育app_beat365网页登录等法治精神。
(六)建筑行业法规进工地。开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银川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等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发放《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宁夏〈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等宣传资料。
五、活动分工
(一)市司法局:负责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安排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提供民法典宣传材料;
(二)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前期工地法律服务需求摸底工作,对接工地做好活动组织安排,提供行业法规宣传资料;
(三)市总工会:负责做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内容的宣传,提供相关宣传材料,与市司法局一同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活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服务农民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上来,要把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和民法典宣讲作为增强农民工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工树立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养成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的重要实践活动。
(二)强化教育宣传。切实加强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通过“两微一端”广泛宣传此次活动,总结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农民工群体广泛支持、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浓厚氛围。
(三)主动对接工地。主动对接工地了解所需,提前一周将工地法律需求计划(附件2)报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根据企事业单位需求及时安排律师志愿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按计划做好宣讲活动。两县一市住建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本辖区司法局、总工会对接,参照执行。
联系人:银川市司法局 杨黎路 6889537
银川市住建局 李晶晶 6899928
银川市总工会 张文智 5111026
邮 箱:ycyfzsb@163.com(信息报送)
1358397363@qq.com(附表报送)
附件:1.“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暨“民法典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分工安排.docx
2. “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暨“民法典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需求计划表.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