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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640100-109/2019-00179 发布日期:2019-01-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司法局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专业化督查整治情况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专业化督查整治情况


        根据宁司通[2018]119号文件关于印发《推动宁夏一批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实施方案》、宁司鉴协通【2018】17号《关于对全区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治和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活动进行验收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银川市司法局配合司法厅及宁夏司法鉴定协会于2019年1月2日至10日对银川市四大类16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的情况及存在问题通报如下:

        银川市共有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16家,其中涉及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DNA鉴定,文书痕迹等类别。检查中发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宁夏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宁夏一路平安司法鉴定中心5家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从机构规模、业务质量、司法鉴定人素质以及规范化专业化程度相比均优于其他机构。此次检查验收标准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及验收评分表》中规范化建设二十条标准,严格进行打分,并当场进行反馈。

            一、内部管理工作情况

            (一)基本设施情况。从全市16家机构办公设施看,个别机构面积全部不达标。在办公功能区域划分上宁夏医科大、市一医院、一路平安、四维金盾、麦迪康办公场所设施完善,整个办公场所,整齐划一、功能区域划分清晰。但个别机构办公场所设施不够完善,会议室、档案室还不能完全独立,与其他功能区共同使用。存在问题较多的是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银川分所,是唯一一家房屋面积不达标的机构,办公场所功能划分不明确,在机构内看不到与机构有关的房屋租赁协议、税务登记和独立银行账户均没有提供。

        (二)“八公开”执行情况。全市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对“八个公开”的内容均能在机构执业场所公示、公开、上墙,制度建设方面各机构名称均不统一,监督电话也没有统一规范。各种登记簿五花八门,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

        (三)登记受理工作情况。受案登记工作不完善,基本以登记表为主;个别机构在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后没有进行复核,或者以第三个司法鉴定人为复核人。

        (四)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只是建立了当时购置时的情况登记,新购置设备和设备更新维护基本没有登记记录;至于自我纠错、质量跟踪基本就没有建立。

        (五)司法鉴定人内部监督评价制度不完善。全市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个别机构存在司法鉴定人不在岗问题,个别机构内只挂名并没有实际从事司法鉴定工作。

        (六)教育培训建立制度。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基本没有建立,但银川市法医临床和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均能参加自治区和银川市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对鉴定人的管理以及单位财务制度管理都比较规范。在前期在对机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中发现,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银川分所存在乱收费问题,在抽查的案卷中,开具的收费发票中单列工本费,并收费100元,违反自治区物价局收费标准,就此问题,我们约谈了该机构法人,要求立即做出整改,并做出书面说明上报我局,此次检查中该机构乱收费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七)岗位职责划分不明确。2家机构法人和机构负责人是同一人,而且没有明确划分法人、机构负责人等岗位职责;宁夏四维金盾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全市唯一一个设立党支部的司法鉴定机构,但其支部的隶属关系属于宁夏四维金盾,其他机构没有建立党组织。

        (八)创新工作方式。各司法鉴定机构均独立运作,在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中,都能依法、独立、规范运作。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司法鉴定从受理委托到出具司法鉴定意见整个流程,开发出一套适合运行司法鉴定程序的软件,并运用到实际鉴定活动中,实现司法鉴定全过程可操作、可量化、可追溯。

            二、执业活动规范情况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司法鉴定活动中,能按照“八个统一”开展执业活动。但在具体工作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如在接受委托时,对鉴定材料的提取、接受、传递、检验、保存、处置等方面不严谨,登记记录不完整,尤其是个别检材管理不完善,登记簿清楚。在接受委托时,都有登记记录,按照规定程序统一接受委托,对不符合规定或者超出业务范围的不予受理。在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检查中,没有发现司法鉴定文书不规范情况。个别机构还是没有开展司法鉴定复核,主要是宁夏泰和司法鉴定银川分所;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在进行鉴定过程中个别时候还存在司法鉴定人不足的情况。

            三、司法鉴定质量监督情况

            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每年都能开展能力验证工作,也能达到满意或者通过,但是个别机构也存在连续三年没有开展能力验证工作的情况,主要是:宁夏泰和银川市分所(2014.2015.2016.2017)、宁夏昊天司法鉴定所(2016.2017)、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2016.2017.2018)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2015.2016.2017)。要实现实验室认可认可工作,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宁夏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是用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的,机构基本没有独立使用的实验室,因此开展实验室认证认可全覆盖工作存在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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