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0 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原则,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压紧压实信息公开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2022年,银川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概况类信息2条,预决算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政策法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8条,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政务动态信息162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的时限和程序,切实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合法性、有效性、规范性。2022年,银川市司法局共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4件,按期办结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等逐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做好互联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上网登记,严把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进一步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做好社会回应。2022年,银川市司法局办理自治区、银川市“12345”市民热线平台群众诉求、意见建议57件,@“问政银川”微博留言25条,未出现泄密、重大错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网站、新媒体栏目设置合理规范,群众浏览信息方便快捷。2022年,银川市司法局网站总访问量155051次,访问用户数50579个。政务微博、微信共发布转载信息707篇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1人次,各级媒体刊载正面宣传信息187篇,均未出现涉政治类、“三化”问题等严重错误信息。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日常在线读网、季度督查、年底集中考核等形式以督促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同时,银川市司法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多数以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文字形式公开,较少采用图文图表、动漫、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对群众了解、熟悉、参与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不足,对于实现全面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的目标仍需努力。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022年全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内容、格式、程序、时效性等方面均需进一步规范、准确,避免出现内容不规范、格式不准确等问题。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通过图文图表、漫画、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发布依法治市、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信息,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等逐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做好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上网登记,真正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日常使用管理,通过每季度督查、年底集中考核等形式以督促管,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银川市政府规章库动态更新,组织对银川市各行政机关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和各行政机关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决定》形式公布清理结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2022年,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政府令〔2022〕1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银政发〔2022〕19号),决定废止银川市人民政府规章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二是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22年,对1件政府规章《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向国务院等有关部门予以备案,对5件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自治区政府和银川市人大予以备案。对县(市)区及政府各部门备案的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审查,并对发现问题的相关文件下发纠正建议函,做好督促整改。做好2022年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县(市)区、市直机关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开。三是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集中在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机构公开。2022年,银川市司法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针对保留的51项证明事项再次进行清理,对凡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能通过法定证照、凭证、法定文书证明的、能通过书面告知承诺的、能通过政府部门间核查和网络核验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查证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取消12项证明事项并予以公布。
2.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银川市司法局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hkjmqz120.com 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8788;传真:0951—6888799(请注明银川市司法局办公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