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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kjmqz120.com 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以来银川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增信息数13条,其中预决算类信息2条、公告栏类信息3条、审计结果公告类信息2条、法律法规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文件管理,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规定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增强全局干部政务公开意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全年党组会共听取政务公开2次,研究审计结果公告工作2,结合双周学习日制度,在干部学习中安排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的学习,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全年组织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学习培训4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注重移动新媒体运用,微博银川审计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205条,切实起到了宣传审计工作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今年以来,在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宁夏审计》及门户网站发表信息10篇,在局内协同办公网制发《审计要情和动态》1265篇。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发布责任、审批流程、风险评估等要求,强化科室间的协作、上下协同,严把内容流程审核关,及时做好督促提醒,主动做好风险防范。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银川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认为政务公开工作是软指标,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掌握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银川市审计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体系,以考核促长效、促规范、促精细,倒逼加压、严明奖惩,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全局干部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制定银川市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加强全体审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全局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文件要求,依法公开并及时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动态调整,及时公开。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公开的内容,要素齐全,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有力的推进了审计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

        2.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陆网站http://www.hkjmqz120.com/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9129(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6889133(请注明银川市审计局办公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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