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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71F/2022-00228 | 发布日期: | 2022-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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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 |
名 称: | 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的通知 |
市级河长制各责任部门,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长履职细则》,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经请示市委同意,重新确定了17名市级河湖长,现将调整后的市级河湖长通知如下:
总 河 长:张雨浦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副总河长:赵旭辉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市级河长:刘国强 市委副书记、灵武市委书记
王向豫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朱 剑 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
马红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麦欣甫 市政府副市长、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主任
李全才 市政府副市长
邓 瑞 市政府副市长
市级湖长:雍建华 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
刘智峰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朱利军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吴琦东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艳菊 市政府副市长
刘甲锋 市政府副市长
马元文 市政协副主席
陈志文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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