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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6/2019-00006 | 发布日期: | 2019-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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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 |
名 称: | 银川市河长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河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集中整治农村河湖“脏乱差”突出问题,着力改善农村河湖环境面貌,根据《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宁河长办〔2019〕4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农村河湖管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目标,构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农村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和配套政策,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河湖,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全市农村地区所有河湖、干支沟渠、水库、塘坝。
(三)工作目标。结合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农村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清”“管”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农村河湖保护管理。2019年底前,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2022年底前,基本建立农村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采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推动农村河湖系统治理,推进河湖面貌持续好转,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发展质量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乡村级河湖长作为农村河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着巡河护河职责,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河湖长体系,查漏补缺,力争2019年底实现河湖长制管理全覆盖,确保“每一条河湖都有河湖长”,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农村河湖保护机制。
(二)编制农村河湖“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乡镇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摸清农村河湖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一河(湖)一档”;结合农村实际和河湖管理需要,可以单独或打捆整体简化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同时注重贴合实际,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问题、措施、责任等主要内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1-2年为周期滚动编制。
(三)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协同人民检察院摸查河湖管理范围内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手段结合解决的重点“四乱”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开站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现象,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9年7月前全面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确保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四)划定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区分乡镇和村庄、无人区等不同情况,依法规划、科学合理划定农村河湖管理范围,按照全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总体安排,2019年完成重点河湖水域岸线划界工作,其它河湖完成80%的工作量,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五)深化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加快实施银西河防洪及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好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贺兰山生态屏障保护修复工程等重点项目,河湖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3%,力争到2020年,三区范围内河湖全部实现连通;加快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以农村房前屋后干渠、支渠、斗渠和排水沟为重点实施清淤排污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六)实施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对满足改造条件的农村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建设,对未完全纳入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的区域加快实施集中收集处理或分散处理项目;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实现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经济、持续、健康运行;全面开展农村改厕工作,推进乡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底农村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
(七)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广农村生活垃圾“队收集、村拉运、镇处理”模式,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完善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力争2019年底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八)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工作,绕城高速以内农田禁止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其他地区大力普及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和精准施肥,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2019年全市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降低2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40%,控制主要入黄排水沟总磷、总氮排放,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从源头上治理农田退水污染。
(九)落实农村河湖保洁巡护责任。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依托,构建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明确河湖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广三员(巡河员、保洁员、护林员)合一管护模式,落实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管养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办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把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保护作为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农村河湖面貌显着改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及河湖长领导下,牵头组织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细化农村河湖管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加强组织协同和监督实施。对于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清理、河道清障等能够立竿见影的工作,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对于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县乡级政府要明确治理措施和责任单位,列出时间表,持续打好攻坚战。
(二)强化暗访和考核问责。各县(市)区要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及时掌握农村河湖管理情况、河湖长履职情况。要将农村河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对不履职不作为的河湖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银川市河长办将进行不定期督查考核,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通报、督办、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三)建立农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在“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河湖管理维护、清洁保洁、巡河护河等制度,明确管理主题、人员,落实经费来源,完善农村河湖水行政执法机制,确保农村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的好。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基层河湖长、县乡村河湖管理人员、巡查员、保洁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河湖管理业务技能。健全公众举报制度,畅通农村河湖管理群众百姓参与渠道。深入开展河湖长制和农村河湖管理宣传工作进村入户,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农村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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