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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6/2017-13112 | 发布日期: | 2017-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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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
贾志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金凤区新联小学扩建项目选址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和市规划局联合办理。我局在接到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月12日召开局行政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张国庆副局长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月31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政府刘战武副秘书长和王紫刚书记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贺兰水源地是我市9个饮用水水源地之一,按照贺兰水源地保护范围,新联小学扩建项目位于贺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今年以来,为了推进该项目建设,我局会同地质局技术人员多次到水源地现场调研,研究调整贺兰水源地方案。2017年4月14日我局以银水发〔2017〕54号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贺兰水源地调整方案的报告》,从近期和长远发展考虑,提出了两种调整思路,一是局部调整;二是整体调整。
局部调整受贺兰德胜工业园区的影响,不具备调整的条件。整体调整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启用立岗水源地方案。贺兰立岗水源地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经勘探完成的地下水水源地,2016年5月份自治区已同意将该水源地移交银川市管理使用,该水源地开采量3万立方米/日,水量、水质均满足要求。可以完全具备整体替代现有贺兰水源地的条件,以彻底解决今后城市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二是重新勘探新水源地方案。 拟在贺兰县常信、洪广一带重新勘探一处满足
供水要求的水源地,以替代现有贺兰水源地。新勘探的水源地水量保证等于或大于3万立方米/日的开采能力。以彻底解决今后城市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上报市政府后,原则同意我局意见,并采纳启用立岗水源地方案。
2017年7月1日我局代市政府拟文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了《关于贺兰水源地调整的请示》(银政发〔2017〕102号),我市建议将贺兰水源地整体调出,由新勘探的贺兰立岗水源地替代,贺兰水源地实施整体替代后,现有贺兰水源地废止。目前,自治区政府已征求了环保厅、水利厅等各厅局的意见,正在提请常务会研究。按照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市委姜志刚书记的指示,2017年7月24日我局代市政府拟文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了《关于关于银川城市核心区饮用水源地替换方案的请示》(银政发〔2017〕124号),该文件中也提出了贺兰水源地替换问题,因此,贺兰水源地调整已列为今年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力争今年取得自治区政府的批复。
联系人及电话:王庆茹 6888974
银川市水务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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